据王炳南介绍,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修订草案,对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工作作出重大政策调整,这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将给汽车产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另据介绍,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的,在防止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行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需要进行修订。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秘书长张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截至2018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其中汽车2.4亿辆。从平均数量来看,差不多7个人就拥有一辆汽车,千人保有量达140辆汽车。”“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如果按照10年至15年报废年限或者行驶公里数计算,再根据国际报废率4%至5%,我国将在2020年前后迎来汽车报废高峰,汽车报废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将会随之迅速增长。”张莹说。从相关数据来看,截至2015年,全国获得拆解资质的企业数量603家;隶属回收网点2358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已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从业人员2.8万余人。“总的来看,近些年我国报废汽车注销比例(当年汽车注销量与汽车新增量之比)和汽车实际回收率(当年报废汽车回收量与当年汽车注销量之比)一直都处于低位,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张莹说,“2018年,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近200万辆,同比增长14%。从回收量数据来看,处于稳步增长阶段,但是仍然有一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吃不饱’。总体而言,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仍处于变化阶段,将会在变革中迎来新的发展格局与市场业态。”
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我国机动车管理的基本情况非常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每年报废车辆数量、去向均无法准确查明。
“因此,曾有相关报告估计每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在500万辆左右,也有报告认为应在700万至800万辆。但这些都不是正规统计数据,可信度令人怀疑。”贾新光说,“没有正规的统计报告则造成了一些隐患,比如非法拆解、非法拼装,甚至有
机动车报废未经报废直接进行跨地交易等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认为,现有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数年前制定的,已经过时。报废机动车回收存在不少问题,这导致与现行法律和政策不能协调。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例,其鼓励回收利用固体废旧物包括对废旧汽车的拆解和回收,而老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显不能满足这一要求。